當音樂必須「維權」才能被演出——泰勒曼在路易十五時代的巴黎

倒數一個月,11月即將到來的微光古樂集 全台巡演《1737泰勒曼在巴黎》,微光將帶來泰勒曼旅居巴黎時的歷史故事和最知名的—〈巴黎四重奏〉!
但可曾想過:以泰勒曼的國際知名度,為何會以「私人名義」落腳巴黎的私人沙龍而已,而不是巴黎正式的大型音樂場所呢?
就像是當今之名演奏家受邀來台灣演奏,竟不在國家場館而是私人場所?
非皇家授權,則認定為非法集會
在十八世紀的巴黎,音樂不屬於所有人。
那是個被嚴格規範的時代,任何一場音樂會,若非在凡爾賽宮廷或「皇家授權的劇院」舉行,便被視為「非法集會」。
當時的法王路易十五,延續了祖父路易十四的政策,將音樂演出納入國家監管體系。
所有的音樂、舞台演出與公共音樂會,都必須由「皇家音樂學院(Académie Royale de Musique)」,也就是今天的巴黎歌劇院所獨占舉辦。
在這個制度之下,音樂被視為王權的延伸:它是君主品味的展演,是秩序的象徵。
民間若想舉辦音樂會,不僅需繳納高額牌照稅,還得通過審查與授權。
為何路易十五要限制音樂的自由?
其實在單純的藝術性問題之外,也是一場文化與權力的博弈,甚至是「維權」
● 維穩 & 政治上的控制:
公共音樂會意味著「集會」與「言論」。
在專制體制下,任何集體聆聽的場域都被視為潛在的危險。
音樂劇中若有暗喻、諷刺或象徵政治寓意的情節,都可能被認為「威脅秩序」。
因此,自路易十四時期起,舞台內容便需送交宮廷審核。
這種審查在路易十五時期更為嚴苛,連平民劇場的小歌劇若含戲謔內容,也會被勒令改為「啞劇」或刪除歌唱段落。
● 文化上的壟斷:
法國王室自認是歐洲品味的中心。
「法式音樂」象徵高貴與理性,外來風格如義大利抒情歌劇,則被警惕為「激情過盛」的異端。
為維護所謂的「引以為傲的法國風格」,王室嚴格保護本土作曲家及他們的作品,
而外國音樂家若想登上巴黎舞台,必須獲得王室特准。
● 經濟上的獨占:
巴黎歌劇院製作龐大,經費昂貴。
政府為確保其生存,授予它「全巴黎的演出壟斷權」,
其他劇團若欲演出音樂作品,需購買臨時特許證並繳納費用。
這使得「音樂會」成為國家監管的經濟特權。
即使後來出現了官方授權的「Concert Spirituel」系列,也只能在歌劇院休演的宗教節期舉辦,並將部分收益上繳皇家音樂學院。
換作是今天來說:當英國在脫歐後設下繁複的藝術家簽證制度,
當各國政府以「文化安全」、「國族自信」之名扶植本土藝術、或以審查、補助與稅制來界定「何為可被呈現的聲音」,這些現象都像極了十八世紀的巴黎。
那時,外國音樂家若想登上巴黎舞台,必須先得到皇家批准;而今天,國際的藝術家若要跨越邊界,也常必須對制度性的門檻。
當公共空間被封鎖,巴黎人轉向了私人沙龍
正因官方演出被壟斷,一種新的藝術生態便在巴黎誕生——沙龍(Salon)音樂文化。
貴族與知識分子在府邸舉辦私人音樂會,音樂從政治的舞台回到生活的空間。
而這些沙龍反而成為了巴黎最自由的聲音所在,
在那裡,外國作曲家、詩人、哲學家得以無拘無束地交流。
本次11月巡演聚焦的德國大作曲家—泰勒曼,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下來到巴黎。
1737 年,他受邀與長笛大師—布拉維(Michel Blavet)、小提琴大師—古農(Jean-Pierre Guignon)、維奧爾琴「琴魔」—佛克雷(Jean-Baptiste Forqueray)等法國大師合作,
在貴族沙龍中演出他特為巴黎所寫的《巴黎四重奏》。
三百年後,巴黎沙龍的起源聲音 再度回響
今年 11 月,微光古樂集 The Gleam Ensemble 將把這段歷史聲音帶回台灣舞台。
以十八世紀的古樂器與原始編制,重現那個被禁制、卻充滿創造力的巴黎。
讓我們穿越三百年,再次聽見那個時代的沙龍如何在權力陰影下開出的自由之花!
發表留言